外商投资企业租用场地缴纳土地使用费的列支
作者:佚名 | 来源:不详 | 发布时间:2006-7-31 14:49:24 | |
外商投资企业租用厂房、场地、饭店、宾馆。招待所等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其土地使用费应由出租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并作为确定场地租金的组 成因素。作为承租方的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土地使用费,应转作出租方的支出项目,由出租方开具相应的租金收入发票,外商投资企业依据租金收入发票所列的场地租金数额在税前扣除。
外商投资企业租用厂房、场地、饭店、宾馆。招待所等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其土地使用费应由出租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并作为确定场地租金的组 成因素。作为承租方的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土地使用费,应转作出租方的支出项目,由出租方开具相应的租金收入发票,外商投资企业依据租金收入发票所列的场地租金数额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