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常识 | 税务词典 | 税务法规 | 税收优惠 | 税收筹划 | 减免税辅导 | 增值税 | 营业税 | 消费税 | 企业税 | 个人税
您当前的位置:起点外贸网 -> 税务知识库 -> 税务法规 -> 外企税 -> 财政部关于租用外国船舶用于国际运输所支付的租金可暂免征所得税的通知

栏目相关

· 财政部关于开征“外商..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
· 关于继续延长外商从我..
· 关于上海浦东新区鼓励..
·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外商..
·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外商..
· 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
· 国家税务局关于其他行..
· 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外..
· 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履..
· 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国公..
· 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国企..
· 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取..
· 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
· 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
· 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
· 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
· 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

内容相关

· 公司国际税收筹划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 财政关税
· 财政危机
· 财政平衡
· 财政管理体制
· 财政结余
· 财政贴息
· 财政赤字
· 财政透支

财政部关于租用外国船舶用于国际运输所支付的租金可暂免征所得税的通知

作者:佚名 | 来源:不详 | 发布时间:2006-7-30 11:33:30 | |

  【发布单位】财政部
  【发布文号】(84)财税字第32号
  【发布日期】1984-01-27
  【生效日期】1984-01-2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财政部关于租用外国船舶用于国际运输
所支付的租金可暂免征所得税的通知

(1984年1月27日(84)财税字第32号)

各省、市、自治区财政厅(局)、税务局,重庆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天津、上海、广州、湛江分局:
  最近中国国际运输总公司等有关部门来函,对我国公司、企业租用外国船舶用于国际运输所支付给外国公司、企业的租金,建议免征所得税。经研究,为了有利于我国发展远洋运输业务,对外国公司、企业将船舶租给我国公司、企业用于国际运输所收取的租金,同意暂免所得税。但对外国公司、企业将船舶租给我国公司、企业,用于我国沿海或内河运输所收取的租金仍应按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征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