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运会场馆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作者:佚名 | 来源:不详 | 发布时间:2006-7-30 13:38:46 | |
【发布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财税[2004]38号
【发布日期】2004-02-16
【生效日期】2004-02-1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奥运会场馆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财税[2004]38号)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你们《关于奥运会场馆占用耕地申请免征耕地占用税的请示》(京财税[2003]2118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批复如下:
为支持北京市举办2008年奥运会,同意对奥运会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