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常识 | 税务词典 | 税务法规 | 税收优惠 | 税收筹划 | 减免税辅导 | 增值税 | 营业税 | 消费税 | 企业税 | 个人税
您当前的位置:起点外贸网 -> 税务知识库 -> 税务法规 -> 教育费附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是否随同先征后返(退)问题的通知

栏目相关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
· 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强我..
· 广东省政府关于我省城..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
· 河南省农村教育费附加..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农村..
·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提..
·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转发..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
· 教育部、财政部、农业..
· 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内容相关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
· 海关总署关于对保税..
· 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
· 国家税务局关于天津..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
· 北京市关于推广使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是否随同先征后返(退)问题的通知

作者:佚名 | 来源:不详 | 发布时间:2006-7-30 13:41:35 | |

  【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2-07-19
  【生效日期】2002-07-1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是否随同先征后返(退)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近接部分区县局反映,企业就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行“先征后返”办法,对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不予返还问题不断提出疑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2年5月在浙江召开的“全国地方税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印发的《印花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若干问题的解答提纲》明确的原则,特重申如下:
    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发生的退税,同时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对于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和采取“先征后返(含即征即退)”办法返还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不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