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机构享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作者:佚名 | 来源:不详 | 发布时间:2006-7-31 18:50:55 | |
(一)外国驻京外交机构、联合国驻京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二)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立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一)外国驻京外交机构、联合国驻京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二)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立的合同,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