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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制现代化中的国家主义障碍
来源: 作者: 浏览: 日 期:2006-1-13
过,我认为问题还有另一方面,即与此同时也要反对资产阶级国家主义。这样才是全面的。自由主义和国家主义都要反对,特别是作为中国人,我们祖国经历了两三千年的国家主义的传统,这种影响是根深蒂固的。所以,反对国家主义的任务也极其迫切和艰巨。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简单重复19世纪英国人的极端的自由主义,它对于现代资本主义而言已经落后了一百多年,中国人当然不能回到那儿去,否则就是鼓吹倒退(目前对于市民社会问题的研究中可以看到这种倒退的端倪)。现代西方人正在加强国家权力对社会的经济干涉,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更不可能不进行这种干涉。盲目地反对国家的任何干涉,属于一种极端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甚至是一种无政府主义,是危险的。对于我们说来,应该在反对国家主义倾向的同时,还应该重视和强化国家的宏观的调控作用,这两方面不可偏废。原因在于:(1)没有国家对经济上的宏观调控,市场经济不可能得到健康发展,这是一个重要原因。西方国家同样看到这一点,所以才强调加强政府的权力。(2)自发的市场经济不是一个自足的体系,相反,它只能导致贫富两极分化。市场经济是无情的,会造成极大的两极分化。单靠市场本身不能解决这个问题,而要靠国家来解决。国家要从经济、计划、货币、财政、税收等各个方面来进行调节,要实行切实的社会保障,缓解贫富两极分化,并逐步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

  总而言之,虽然我们现在理论上应强化对国家主义理论的研究和批评,因为它的确是我们法制建设的一个主要的严重的障碍。但我们目前又要重视国家权力的重要性和现实性、合理性。这两个方面是丝毫不不矛盾的,因而不能有片面性。建立法治国家是当代中国政治上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国21世纪要达致的一个基本的政治目标。为此,必须合理地划分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范围,建立权利对权力及权力对权力的制约机制,实在是建立法治国家的核心和关键之所在。

  吕世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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